1.死亡原因鉴定:对各类疾病、损伤、中毒、医疗纠纷等死亡(包括猝死、交通意外、机械性损伤、机械性窒息、电击损伤、溺死、新生儿死亡以及其它死因不明的尸体或器官组织)进行全面的剖验和病理检查,确定死亡原因。
2.死亡方式判断:是指对自杀死、他杀死、意外死等具体死亡方式进行鉴定。
3.器官组织法医病理学检验与诊断:单独针对人体器官和组织进行法医病理学检验并作出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