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专题培训会
发布日期:2020-12-10

近日,校(院)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专题培训会,邀请国家卫健委法规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陈宁姗作《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解读报告。校(院)党委委员、常务副书记韩金祥热情会见了陈宁姗并进行了座谈,校(院)党委委员、副校(院)长吕晓黎主持培训会。

陈宁姗教授在报告中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立法指导思想、立法目的、立法思路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地解读,围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总则、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等章节进行了详细讲解。报告穿插具体案例,以案说法,兼具重点性和实效性,对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发展的新理念、新要求作了重点阐释,对正确理解把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发展的基本要求、制度规范以及在法律框架下做好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和医教合作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吕晓黎主持报告会时强调,要增强法制观念,切实增强学习贯彻这部基本法的责任感和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学法、尊法、用法意识和能力;要深刻领会法律要义,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此次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全员学习培训;要抓好贯彻落实,以该法为准则,持续加强内涵建设,推动制度创新,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加快建成一流医科大学贡献力量。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总结了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经验,就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方面的战略部署作出了顶层的、制度性的、基本的安排,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于推动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法治建设,在卫生与健康工作中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具有基础性和全局性的作用,对于构建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各直属附属医院负责人、医院职能部门和专业科室人员代表,医院管理与疾病控制部全体人员共200余人参加培训。

 

 

供稿:医院管理与疾病控制部    通讯员:李淑倩    摄影:姜珊    编辑:任纬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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