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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开云体育app教育发展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02-2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百度开云体育app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管理,确保证书的法定性、效用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是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门依法给予核准登记、确认基金会法人资格的法定凭证,分为正本和副本。

第二章 证件的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由基金会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实行专人负责制,保障证书使用安全,监督证书使用流程,不得私自交与他人保管。

第四条 建立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使用审批制度。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原则上不外借,遇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原件时,须经秘书长审批同意。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保管,严防损坏、丢失,使用完毕须立即归还。

第五条 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包括纸质版、电子版等)的使用,需说明用途并按第四条规定进行审批。

第六条 建立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使用登记制度。法人登记证书使用审批后,由证书保管人员履行登记手续,包括用证时间、事由、批准人、用证人等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程序的用证,证书保管人员有权拒绝。

第七条 严格按规定存放证书,保证证书的绝对安全和正常使用。证书如有遗失或污损,必须及时向理事长汇报,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补领、更换。证书遗失要在报刊上刊登遗失作废声明。

第八条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上所记载的事项,如法定代表人、住所、业务范围等发生变更时,须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更换新证。

第三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百度开云体育app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3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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