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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一大要闻

为校(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纪委解读《关于加强校(院)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9-06-27

近期,校(院)纪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校(院)工作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校(院)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从政策依据和总体要求、职责界定、检查方法、结果运用等方面,对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规范。为更好学习宣传《实施办法》,近日,校(院)纪委有关负责同志对《实施办法》进行了解读。

要点一:制定《实施办法》的政策依据和总体要求

党的十九大以来,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明确规定了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各级监察委员会分别是党内监督和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聚焦到高等学校,“监督”已成为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第一职责。制定出台《实施办法》,是校(院)纪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工作,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落实落细的具体举措,是织密制度篱笆、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应有之义,是切实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的迫切需要。

制定《实施办法》的总体要求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校(院)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将监督责任落实落细,保障校(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坚持注重预防、坚持与时俱进,建立健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有效监督机制,做到内控防范有制度、岗位操作有标准、事后考核有依据,防止因疏于管理和失职失责失察引发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要点二:《实施办法》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行了界定

《实施办法》结合校(院)工作实际,把项目建设、招标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干部选任、职称评聘、招生录取、后勤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9个权力运行相对集中的工作领域称为重点领域;把重点领域工作中直接涉及人、财、物等重要资源、社会联系及利益关系比较复杂、廉政风险比较高的工作岗位称为关键环节。

要点三:《实施办法》对落实监督第一职责进行了规范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细化了职责。从加强领导、组织考核、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审定处理意见、支持纪检监察机构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等方面,对校(院)党委的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从聚焦政治监督、督促检查、提出监督或改进意见、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等方面,对纪检监察机构专责监督的范围进行了规范;从工作机制建设、规章制度制定、廉政宣传教育、自查自纠及问题整改等方面,对党委工作部门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所属部门单位的监督职责进行了细化。

二是进一步健全监督体系。《实施办法》根据党和国家强化自我监督的有关精神,结合纪检监察机关改革的要求,建立健全了校(院)党委全面监督,纪检监察机构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加强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形成了对全体党员及行使公权力人员全覆盖的监督体系。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检查方法。《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责任部门单位日常监督和自我监督的职责,要求建立健全常态化自我监督检查制度,加强过程监督;对纪检监察机构综合利用各种途径,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的方法进行了明确,为责任部门的自我监督和纪检监察机构的专责监督提供方法指导。

要点四:《实施办法》对监督检查结果运用的具体规定

《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各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党建责任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以及评先奖优的重要依据,并对出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需要追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以及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追究责任的情节进行了具体细化,为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以及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提供了制度依据。

要点五:校(院)纪委对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单位要认真传达学习文件,正确认识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和国家强化自我监督的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对校(院)发展的部署要求上来,努力营造贯彻落实文件要求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落实《实施办法》的自觉性,对于要求报备的事项,按照要求及时做好报备。

二是要转变监督观念。各部门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树立有人监督是福的观念,自觉接受监督,习惯在有监督的环境下工作生活。要树牢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意识。自觉加强对职责范围内、部门内部工作人员的监督,监督好“关键少数”,带动好党员干部职工大多数。

三是要强化责任意识。制度的生命力在执行,各部门单位要对照职责、找准定位,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实施办法》落实在具体工作中,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有效防止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决不能将制定的制度挂在墙上、说在嘴上、落实不到行动上。

四是要加强督导检查。为了推进《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校(院)纪委将结合实际出台配套制度。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对文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在落实文件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制度的约束力和严肃性。

 

供稿:纪委    编辑:任纬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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