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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26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8号)和山东省教育厅高教处《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9〕8号)文件要求,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提升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按照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开展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研究周期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大学生个人或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大学生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指导教师和指导教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4.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为2年。项目选题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由学生和指导教师共同拟定;或由指导教师或企业提出,学生选择,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申报。

二、申报对象

1.凡我校本科生均可申报立项。申请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考虑到项目周期及学生对知识掌握的程度,本年度项目申请人以我校二、三年级本科生为主,鼓励一年级学生加入。

2.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团队一般不超过5人),团队项目负责人限为1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位学生只能主持或参与一项大学生创新或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3.每名教师作为第一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一个课题;同一名指导教师不得同时参加2项以上(不含2项)的课题的指导工作,同一课题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4.作为第一位指导教师指导2016年前(含)立项课题未结题,或指导2017年立项课题未结题且未申请延期结题的,今年暂停该指导教师的指导资格。

5.同一研究内容已得到其他项目资助的不得参与申报。

三、项目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拟申报项目申请书(附件1)及《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2),请严格按照附件要求填写。

2.各学院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排序,确定向学校推荐项目。

3.各学院汇总申报材料后,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18日16点前将学生申报的项目申请书及《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纸质版文档一式二份交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物理楼北楼E1308),电子版发至:sysglk@tsmc.edu.cn。

4.学校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网上报送。由项目组成员提交至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申报的项目申请书PDF电子版作为附件一并提交。学校审核通过后,参加教育厅评审。

5.2019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立项、网上管理、网上结题。

四、有关要求

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及项目指导工作,确保该工作的顺利实施。鼓励各学院、社会团体和企业对申请项目进行经费资助。

联系电话:6229807、内线69807

附件1:项目申请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附件2:《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教务处

  2019年3月26日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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